1.什么是自有货物转移(transfer of own goods)?
自有货物转移,指的是纳税人将其拥有的商品从一个欧盟成员国运输到另一个欧盟成员国而不销售商品的情况。比较常见的情况,就是亚马逊将FBA卖家的商品在不同国家的亚马逊仓库进行转移。
按照欧盟增值税法,自有货物转移需要在转出国和转入国做相应的增值税申报。处理的方式跟把商品从一个欧盟国家售往另一个国家类似(B2B)。
纳税人必须将此类转移视为在发送国家内满足零税率的交易。
同时,在目的地国家内按从欧盟国家采购货物的方式申报。实际操作,纳税人在目的地国家必须按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购买商品的应付税额(商品价格一般为成本价),(在其他可扣除条件适用的情况下),把应付的增值税同时作为进项税申报抵扣。所以,纳税人在目的地国家不会因为自有货物转移产生额外的税负。
2.我给客户退款了,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申请退税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客户未退回货物,则退还增值税的权利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考虑,每个国家的规定有可能不一样。我们无法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一一评估。 因此,默认情况下,我们只有在退款跟销售和退货匹配的情况下才在申报时扣除增值税。
在最近更新系统后,你在提供数据的时候,可以选择让我们针对所有退款在申报时扣除增值税。做出该选择表示您接受税务机关在审核时可能质疑增值税扣除的风险。
3.什么是反向纳税(reverse charge)?
一般情况下,卖家承担纳税义务。
欧盟税制里有反向纳税的概念。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卖家从一个欧盟国家将商品卖给另一个欧盟国家有税号的买家。反向纳税将增值税交易的报告责任从卖方转移到商品的买方。这避免了卖方在另一个国家注册增值税的必要。当然,由于其他交易,很多卖家也能还是需要货已经在商品到达国家注册增值税。
当交易适用于反向纳税时,货物或服务的接收方在其增值税申报表中报告其购买(进项税)和供应商的销售(销项税)。 从现金支付的角度来看,这两个申报相互抵消,没有产生额外的税负。但当局对该交易完全可见。
另外在许多情况下,特定欧盟成员国内存在国内反向纳税的规则。比较常见的是,意大利,西班牙和波兰,非本土企业在国内销售货物给有税号的企业,买家需要反向纳税。
创建时间:2022-12-15 16: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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